一、事故概况
6月26日14时50分,澄县太青乡煤矿田某持失效的B型实习驾驶证驾驶东风140型大货车装载两千块碳化砖,由漕县甘溪滩镇石灰厂运往渲县太青乡。行驶途中,田某先后三次停车搭载19人,驾驶室乘坐5人。当车行至甘太公路3K + 100米处即东门乡东门村一组路段时,与对方车辆会车。因估计不足,过于靠右,车辆压塌公路路肩,翻入公路右侧深坎下的水田,造成搭乘在货厢砖上的6人死亡、1人重伤,1人轻伤的特大交通事故。
二、事故原因及结论
驾驶人田某交通法制观念淡薄,安全思想极端麻痹。田某于1997年11月学习汽车驾驶,1998年8月取得实习驾驶证,1999年8月因交通肇事被吊扣实习证。因没有申请复验和办理实习转正考试,一直持失效的实习驾驶证驾车。因技术生疏,会车时无法判断车辆所处位置,致使车辆过于靠右,翻入公路右侧水田。在事故中田某在车辆已经严重超载的情况下,又先后搭载19人乘坐于货厢和驾驶室,且驾驶室超载2人,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驾驶操作,货车违章搭乘人员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。
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,依法对此次事故的责任进行了认定:
驾驶人田某使用失效驾驶证驾车、超载、人货混装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九条“驾驶机动车,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”,第四十九条“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,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。”,第五十条“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。”的规定,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,他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搭乘在货车上的死伤者不负事故责任。而且田某严重违反交通法规,造成6人死亡、2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,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,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田某有期徒刑x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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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我已经顺利地通过理论和科目二、科目三科目四的考试。即将领取驾照。感谢兴陶驾校的各位领导给学员们创造了良好的学车环境,并在此感谢我曾经的授业老师黄玉斌教练,使得我在学车过程中一切顺风顺水,得心应手。
黄教练的教学方式很灵活。由于我学车是间断性的学,每次学车之间的间隔比较长,工作、生活、练车等诸多问题严重困扰着我。教练及时地发现了这些问题并调整我的练车方式。
黄教练在教学过程中非常有耐心,由于我学车初期学得不是很扎实,黄教练总是不厌其烦地教我一遍又一遍的练习,直到我理解了精髓所在,能一次又一次地顺利通过为止。后来内场考试的时候教练问我有信心吗?我说我想不过都难!!!。
教练虽然只是一名普通教练,但是他确有男人般的果敢和刚毅。教练还是个具有强烈责任心的好老师。他曾经心比天高,有一番凌云壮志、伟业宏图!最终默默地做了一名教练员。虽然如此,他表示在这个岗位虽然平凡,但身在其位就要尽职尽责、爱岗敬业,甘化春泥,将自己的绝代风华奉献给了一批又一批的学员。每每想到此处,再联系到其他驾校的某些教练的所作所为,禁不住汗颜,心中惴惴不安。良师若此,夫复何求?
短暂而轻快的学车时段已经结束了。“此情可待成追忆”,将来我无论驱车地角天南,我都不会忘却兴陶驾校,不会忘却我的恩师黄玉斌教练。感谢兴陶驾校!!感谢黄玉斌老师!!最后希望教练要注意身体,毕竟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嘛!!
他态度严谨,经验丰富,平易随和,学习资料充足,倾心施教,毫无保留。从不要求学员请客送礼,学习费用低,而且乐于助人。不管你是目不识丁,他都可以教你实践和理论,所以任何文化程度的学员,在他的教导下,一定能考好照。
作为过来人,之前,我也去打听其他教练,最后选择黄教练,确实很不错。
作为学员,要勤学苦练,听教练的,没错,好好学,仔细拆模教练的每一句话,用心学,很快就拿到你想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