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事故概况
一辆北京212A型乘座车,由北陵回苏家屯,路经沈苏新开公路金泉弯果园附近,以时速70公里由北向南行驶。行至肇事地点发现一辆自行车,突然拐到中心线。驾驶人发现这种情况后,不减速也不停车,仍然高速行驶,并猛向左打方向。由于车速过快,产生较大的横向力,造成平地翻车。经现场勘察,路面平坦、干燥,视线良好,路宽8.9米,柏油平路为6. 1米,肇事车为躲避自行车下路行驶30米,翻车后驶出18米,四轮朝天,造成人员伤亡事故。
二、事故原因及责任
汽车驾驶人严重违反交通法中,关于在道路宽阔、视线良好、保证安全的情况下,小汽车时速为60公里的规定,而且该车发现险情继续高速并急转弯,至使汽车平地翻车。本案由该车驾驶人负全部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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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无法得到的东西,忍痛放弃,那是一种豁达,也是一种明智。必须割舍而不肯,则是疑虑与执迷,对自己有害无益。能在必须割舍时,毅然地割舍,乃是坚强与洒脱。
感谢徐丽。感谢你的到来。更感谢你的留言,你让我认识自己,还需要继续努力!继续成长!继续学习!让自己做得更好。相信到那一天,你就不会像今天一样无话可说了。努力,加油!